我院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 “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先进单位”

发布时间:2018-04-17

4月10日,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“2018年度全市药品安全监测工作会议”,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任爱军,市卫计局调研员王新年等领导参加会议。本次会议主要对我市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,同时安排部署2018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点。我院2017年度顺利完成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不良反应/事件报告及安全监测管理工作,并受到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肯定和表彰,被评为“2017年度上报先进单位”,我院院长助理刘振国代表我院作为宝鸡市卫生系统唯一一家市直、市管医疗单位,在本次会议进行了发言和经验交流。TIM图片20180411085428.jpg

我院近年来高度重视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不良反应/事件报告及安全监测管理工作,从提高医疗质量、保障患者安全目标的角度出发,结合“三级综合医院”评建工作要求,将该项工作纳入到全院“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上报管理体系”。并成立医院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反应/事件报告及监测管理领导小组。由医务科统一牵头管理,设备科药剂科、皮肤科等科室建立联络员负责制,共同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反应/事件的报告和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医务人员上报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反应/事件的报告和监测的自觉性,使报告和监测呈常态化。TIM图片20180411085441.jpg

医院建立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反应/事件的报告长效奖励机制,将每例奖励落实到个人,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。医院加强医务人员报告和监测的宣传、教育和培训工作,规范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用械,公众安全使用化妆品。同时科学分解报告和监测任务,落实年终考核,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确保报告和监测工作落实到位。医院对年度报告和监测任务完成较好的科室,在评优评先方面给予加分激励。

我院食品药品监督“管理一体化”模式得到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高度肯定,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院将完善制度建立,加强日常监测,做好药师查房会诊、医疗器械规范操作管理、化妆品安全使用指导等工作,保障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不良反应/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顺利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