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人权利和义务

(告患者书)

尊敬的患者朋友:

欢迎您来我院就诊,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的诊疗环境,保证您顺利就诊,并有助于尽快康复。在就诊前及诊疗中请您了解病人的权利和义务。


一、病人的权利

1. 享受平等医疗权。凡患者不分性别、国籍、民族、信仰、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,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、耐心细致,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。


2. 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。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,凡病情需要,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,治疗措施,护理条件,都有权获得。


3. 享有知情权。有权了解病情、病因、诊断、治疗计划和预后;有权知晓手术原因,手术成功率,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,替代治疗方案;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、副作用和使用方法。


4. 享有选择权。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,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。


5. 享有隐私权。未经同意,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,不和无关人员讨论,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。


6. 享有获得权。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咨询,包括病情、诊断、治疗计划、用药、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,有权获得自己的医疗文书复印件,医疗费用明细表。


7. 享有投诉权。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,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。


二、病人的义务

1、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;


2、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(遵守医嘱的义务);


3、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;


4、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;


5、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;


6、有不影响他人治疗,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;


7、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;


8、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(急危病人、戒毒、传染病、精神病等)。


希望您在就诊中能维护合法权益、履行义务,配合医疗工作,并得到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。

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